60岁的陈婆婆家住蔡甸街,她已将相关保险公司告上法庭,索赔遭人冒领的9.9万元退保金。
去年11月13日,陈婆婆在自家三层楼的一楼门店看生意,一男一女两贼溜上三楼行窃,偷走了少量现金和夹有身份证的“存单”。所谓“存单”其实是一张10万元的保单,陈婆婆说:“我去银行存钱,银行就莫名其妙给了我这张保单,说是利息更高。”
陈婆婆报警。赶来的蔡甸街派出所民警尹建生,查看现场后提醒老人家“赶快去挂失保单,以免被冒领”。陈婆婆当场就拨打保单上保险公司客服电话,客服人员答复称“没本人到场签名,钱取不走”。
女偷称“整容”冒领保金
案发3天后,陈婆婆到保险公司办理挂失业务,懵了。她被告知“10万元保金已退还,公司扣发1千元手续费”。
婆婆再次报警。民警调看监控视频发现,一女子与男伴一起,持支票、开一辆银灰色面包车,在婆婆先前存钱的银行内将钱取走。办案民警经视频追踪,于今年1月6日抓获这一男一女,终于查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被擒女子辜某现年40岁,与男同伙李某以偷盗为生,均吸毒。辜某承认,去年两人一起偷了陈婆婆家。
据辜某交待,作案当天,就拿着10万元的保单和身份证,来到陈婆婆投保的保险公司总部,声称“家人生大病,急需用钱”,要求退保。工作人员核对身份证后,疑惑辜某与身份证照片相差太大,辜某顿时大闹起来,“我刚刚整过容,没来得及换身份证……”辜某还以患有传染病威胁,最终客服人员妥协,向其开具了9.9万元的退保现金支票。
慧择提示:等案件告破的时候,窃贼可能已将骗款花费一空,就是抓到犯罪者,也无法退回钱财,受害人只能自己承担损失。受害人认为保险公司未尽到核查之责,应对退保金被冒领承担责任,殊不知自己的疏忽大意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