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和诊疗价格调整明细表中看到,每个项目的指导价格均分为3类,其中A类是三甲医院执行的价格,B类是三乙医院和市二级医院执行的价格,C类是基层医疗机构执行的价格。在调整的价格中,下调的多是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检验价格,上调的多是体现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等项目。
在自治区人社厅下发的有关补充文件中通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床位费支付标准由原来的8元/天调整为15元/天。按宁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支付标准的相关规定,因实施急救、抢救或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双向转诊(转院)到执行A类医疗服务价格标准的医疗机构(包括执行A类价格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可按A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作为基本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标准。属于以上情形的,由原来的9元/天提高到16/天,床位费低于支付标准的据实全额结算。各统筹地区可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实际承受能力,确定高于本款规定的支付标准。
目前,自治区人社厅已对医保软件相关数据调整完毕,并下发给各医院。
慧择提示:综上,笔者认为,此次宁夏自治区调整407项医疗服务和诊疗项目价格,将有效减轻广大消费者看病的经济负担,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