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子龙指出,城乡大病医保有利于提搞医疗保障水平。由于现行城乡居民医保分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种,在多数地区两种居民医保并未实现统筹,导致医疗保险制度存在城乡差异,对行政管理效率提高、人力资源的流动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实现统筹城乡的医疗保障体制势在必行。谢子龙表示,城乡大病医保统筹具有诸多好处。
其一是使城乡居民获得公平的大病保障力度,缩小消除城乡差距;其二是提高保障能力;其三是提高了医保资金的安全性;其四是提高经办效率。统筹基金规模扩大、管理机构统一,可以降低相应的经办成本,实现规模效益,提高经办效率;其五是让城乡居民享受相同的医疗保障;其六是推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实现统筹。
谢子龙认为,城乡大病医保统筹具有可行性。一是城乡大病医保制度处建立初期,更容易实现统一。现在各地城乡大病医保正处政策制定、试点阶段,尚未全面推行。在制度设计之时就将二者融合,较之将两个独立运作体系融合在一起,实施的难度可以大大降低。二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水平相近,在统筹大病保险方面更容易实现相同的筹资水平。国家对现行两种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和新农合—给予的补助相同,二者筹资水平相近,在大病医保统筹时采用相同缴费标准的难度不大,可操纵性强。
目前各地大病医保普遍处于制度设计或试点阶段,谢子龙为此建议,各地在建立大病医保制度时即实现覆盖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的统一的大病保险制度,然后逐步推动城镇职工与城镇居民的大病医保统筹,最终实现覆盖城乡所有人群的大病医保统筹制度。在大病医保统筹时,应实现筹资标准、医保待遇一致,使不同身份的参保人员享受到相同的保障。
慧择提示:从上述可以看出,谢子龙代表认为,城乡大病医保有利于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大病医保制度还存于探索阶段,各地政府部门需提起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