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市生活救助覆盖25.95万人,医疗救助25万人次;全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4万人次;新增5000名残疾人集中就业岗位,城镇重残人员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
城镇低保标准从原每人每月505元提高到57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原每人每年4320元调整到5160元。城乡低保标准比例从1.4:1缩小为1.35:1。
慧择提示:综上,小编认为,此次上海将城镇重残人员纳入基本医保,将有效解决重残人员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城镇重残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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