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于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很多人还不是很了解。由于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因此备受车主关注。多年来,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在保险政策的影响下曾多次调整。
2004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把原先是商业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变为法定强制性保险。与之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极大提高了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和赔付成本。这次政策强制并扩大保障车险受害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普遍上浮了10%。
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正式实施,把“交强险”定为强制性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只是作为“交强险”的补充,只赔付超过“交强险”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并实行自愿性购买。从而使得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有所下降,整体降幅达30%。这次政策的改动更灵活地兼顾了车主与车险受害人双方的利益。“交强险”的实施切实保障了车险受害人的利益,而第三者责任险的商业险属性则保障了投保人自愿精神。
2008年,新版交强险出炉,“调高保额、降低保费”。从而减少新版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减少赔付责任的情况下,第三者责任除费率也实现了下调,在赔付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有不同程度的下调,最高下调9%。实现了广大车主“高保障、低保费”的心愿。
作为车主,务必及时了解保险的相关信息。张先生就是一个比较关注车险信息的车主。张先生说,如今,想了解信息很方便,通过网络就能找到许多自己想要的信息,另外,还可以加入一些车主俱乐部,从其他车主那里了解到信息。当自己对这些信息有所了解后,在车险选择,车险的保费调整趋势上,就会提前感觉到。某种程度上,不仅保障了自己的车生活质量,而且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另外,张先生还介绍了实际车生活中要注意的一些方面,例如车险投保渠道、车辆养护知识等。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第三者责任险费率的具体介绍。纵观多年来在相关政策调控下的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变化,在市场机制下逐渐实现理性消费;并实行灵活的费率机制,费率与每辆车、每个人安全驾驶纪录挂钩,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2004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把原先是商业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变为法定强制性保险。与之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极大提高了三者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和赔付成本。这次政策强制并扩大保障车险受害人利益。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的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普遍上浮了10%。
2006年7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正式实施,把“交强险”定为强制性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只是作为“交强险”的补充,只赔付超过“交强险”的那部分赔偿责任,并实行自愿性购买。从而使得第三者责任险费率有所下降,整体降幅达30%。这次政策的改动更灵活地兼顾了车主与车险受害人双方的利益。“交强险”的实施切实保障了车险受害人的利益,而第三者责任险的商业险属性则保障了投保人自愿精神。
2008年,新版交强险出炉,“调高保额、降低保费”。从而减少新版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减少赔付责任的情况下,第三者责任除费率也实现了下调,在赔付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有不同程度的下调,最高下调9%。实现了广大车主“高保障、低保费”的心愿。
作为车主,务必及时了解保险的相关信息。张先生就是一个比较关注车险信息的车主。张先生说,如今,想了解信息很方便,通过网络就能找到许多自己想要的信息,另外,还可以加入一些车主俱乐部,从其他车主那里了解到信息。当自己对这些信息有所了解后,在车险选择,车险的保费调整趋势上,就会提前感觉到。某种程度上,不仅保障了自己的车生活质量,而且也避免了许多不必要的烦恼。另外,张先生还介绍了实际车生活中要注意的一些方面,例如车险投保渠道、车辆养护知识等。
慧择提示:以上是对第三者责任险费率的具体介绍。纵观多年来在相关政策调控下的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变化,在市场机制下逐渐实现理性消费;并实行灵活的费率机制,费率与每辆车、每个人安全驾驶纪录挂钩,切实保护好广大消费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