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业险的推广,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农村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庹国柱分析指出,其中规定国家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意义十分重大。
他分析指出,我国农业险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势头非常猛,预计今年还将维持这种发展势头,但其发展主要得益于中央及地方政府的补贴范围及区域的扩大。尽管目前一些地区农业险补贴比例达80%左右,但仍有一部分人对农业保险的积极性并不高,其发展可谓是任重而道远。因此接下来也面临着一些政策方面的调整,通过提高补贴的力度来加强农业险的推进。据了解,目前我国农业险补贴品种主要有16种,中央政府补贴在35%-40%之间,地方政府补贴一般也在40%左右,庹国柱认为,目前一些地区已经把农业保险发展看成当地的民生工程,形势还是令人看好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农业险增速在不断加快,2011年农险保费收入为173.8亿元,同比增长28.1%;去年保费规模则达240.6亿元,同比增长了38.4%。今后各个地区会根据地区特性逐渐增加补贴的品种,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
他介绍称,目前黑龙江的阳光模式已经初见成效,这类型的试点将来有望大面积推广,像早已存在的渔业互保、农机互保也有待纳入体制内。而在推广过程中面临最重要的问题是完善其配套制度,例如农业保险单独核算、保险公司、机构、合作组织的资质审核机制,产品审查机制、大灾风险准备金的建立等等。
慧择提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农业保险条例》的实施,将为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有效完善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促进我国农业保险更好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