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我省保险市场了解到,一些升级版的重疾险,不但提供了各类重大疾病保障,还提供了对多种较为多发又尚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的“轻症疾病”的保障。
福建省保险专家表示,这类重疾险的出现,可以帮助被保险人赢在斗症的起点,让他们面对“轻症”不再担忧。
重大疾病保障范围超40种
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下称《规范》),所有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都应包括6种必保疾病。这6种必保疾病具体为: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导致永久性功能障碍的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规范》规定,除了以上6种疾病外,对于本《规范》疾病范围以内的其它19种疾病种类,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
实际上,各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在对重大疾病方面的保障范围在不断地扩展,除了《规范》规定的25种疾病种类,保障范围已扩展到了四十几种。比如,太平洋寿险近日推出的一款“重疾保障计划”,提供了42种重大疾病保障;太平人寿的一款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提供了45种重疾保障。
获保“轻症疾病”多达10种
重大疾病保险虽然在重大疾病保障方面进行了扩容,但保障内容并未出现实质性的扩展,对轻症疾病方面的保障还没有被列入条款内,人们渴望保险公司在这方面有新的突破。
多家保险公司也意识到被保险人这方面的需求,并着手对产品进行创新,可提供“轻症疾病”的重疾险产品应运而生。
我们从我省保险市场了解到,目前推出的可提供“轻症疾病”的重疾险产品,可保障的“轻症疾病”多为10种。
我们从我省保险市场了解到,目前太平洋寿险、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均推出了此类创新产品。
现推出的这类创新产品,可提供的“轻症疾病”多达10种,涵盖了原位癌、多种介入手术、轻微脑中风、特定年龄视力受损等高发、频发的疾病。
慧择提示:笔者提醒,保险公司重疾险保障范围的扩大,将有效降低广大居民的大病风险,不断完善我国社会主义保障体系,切实维护广大居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