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一:银行质押
投保人将保单质押给银行,由银行支付贷款于借款人,当借款人不能到期履行债务时,银行可依据银行和投保人的质押合同,凭保单由保险公司偿还贷款本息。
办法二:保险公司质押
投保人把保单直接质押给保险公司,直接从保险公司取得贷款,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当贷款本息达到退保金额时,保险公司终止其保险合同效力。
并不是所有的保单都可以质押的,质押保单本身必须具有现金价值。而王先生的投连险,目前有现金价值将近20万,这种保单可以作为质押物。除此之外,还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分红型保险以及养老保险、年金保险、长期重疾险等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在缴纳一定时间后,有了一定的现金价值,都具备贷款功能;而短期的意外险和医疗费用保险,因为没有现金价值,是不具有贷款功能。
但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和贷款额度有限制,也有区别。保单质押贷款的期限较短,在保险公司贷款一般不超过6个月,而在银行贷款期限多为1年,部分可达3年或5年。最高贷款金额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各个保险公司对这个比例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在70%左右;而银行则要求相对宽松,贷款额度可达到保单价值的90%,但一般都是银行有自己的指定险种。在保单期满后贷款一定要及时归还,一旦借款本息超过保单现金价值,保单将永久失效。保险公司和银行根据自身的情况,各自具体确定保单贷款的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