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的一天,苏州市老城区古吴路一幢老宅突然燃起大火,一位80多岁的瘫痪老人不幸在火灾中身亡,家中空调、冰箱、家具等被烧毁,损失惨重。根据此前苏州市民政局和人保财险签订的民生保险合同相关条款规定,这位老人的家庭可获得保险理赔。此案是姑苏区实施民生保险以来的首例理赔。理赔款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人身意外身故赔款10万元;二是家庭基本生活设施财产损失赔款1.528万元。目前,全部赔付已到位。
2012年11月29日,市民政局和人保财险签订了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投保协议,保费完全由政府买单,姑苏区、工业园区、高新区三城区642万户籍居民因此受益。由此,苏州率先在江苏全省范围实现了自然灾害民生综合保险全覆盖。
据悉,自然灾害民生保险主要保障居民在居家期间发生火灾、爆炸、煤气中毒、触电、溺水等意外事件造成的人身意外伤害。
苏州人保财险财产险部经理王晓勇告诉记者,苏州三城区签订的自然灾害民生保险,老百姓最高可享受到人身伤亡保障额度是10万元,医药费保障额度是2万元。在保险期间,如果发生因抢险救灾行为导致人身伤害的话,最高人身伤亡赔偿限额可达到20万元,医药费最高限额可达到4万元。据悉,2012年苏州全市各地累计理赔1130万元,受益群众近3万人。
慧择提示:笔者认为,江苏苏州姑苏实施的“民生保险”工程,将为广大该地区的广大居民提供更好的保障,降低广大居民因自然灾害导致的财产损失,完善了当地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