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还要求,各公司应当严格限定呼叫期间,对续保客户的呼出时间不得早于保单到期日前四十天;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呼叫时间,切实避免打扰接听客户的正常工作生活。
一旦保监会收到的电销扰民投诉,经查实确属违反法律法规或监管规定的,将责令公司改正;对一年内被投诉两次且查证属实的,保监会将责令公司限制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三个月;对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公司,保监会将责令公司停止对新客户的呼出业务。
保监会强调,各险企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电销业务内部控制,坚持集中运营,集中管理,并将在保监会的官方网站上公布各公司电销业务专用号码。各公司应当加强客户信息管理,建立客户信息保密制度。保监会对于在电销业务经营过程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扰乱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形象的保险公司,推出杀手锏——“将依法责令其停止使用电销专用产品”。
慧择提示:此次保监会发文,规范财险电话营销。笔者认为,年底使电销的骚扰的旺季,此次保监会的发布,将有效减少电销扰民的行为,规范我国保险电销市场,从而改善我国保险业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