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家表示,保险公司在设定保费时主要依据是车辆上一年度的赔款金额和发生有责任的保险事故次数,如果车险客户在上年度投保的交强险、商业车险保险期间没有发生已结案的赔款记录,则其投保可享受无赔款费率下浮优待,对于三年内未出险的客户,最多可给予30%的费率优惠。对于上一年理赔次数较多的高风险客户,车险费率同样会上浮,一年内出险5次以上,费率最高可上浮30%。
慧择提示:车险出险次数增多会直接导致下一年保费的增加。有业内人士坦言,事实上交通新规更为直接的影响是,一些驾驶习惯不好的人出险概率会上升,上一年出险次数增长将导致其下一年保费的增加,最高可上浮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