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大田县被列入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2010年10月明溪、清流、宁化、建宁4个县新农保试点启动,2011年7月1日起全市12个县(市、区)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试点工作同时全面铺开,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制度全覆盖,比全国、全省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
为打好新农保这项民生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我市强化组织领导、广泛深入宣传、创新服务模式、加强经办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项工作得到省人社厅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推荐我市经验做法。新农保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对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维护城乡稳定、增加居民收入、构建和谐三明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1年,我市12个县(市、区)全部出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实施办法,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对象确认工作,并全面与新农保制度相衔接。从去年底起,沙县、将乐等县又先后提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目前,各地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分别为沙县200元、将乐110元、泰宁100元,其他县(市、区)90元。
慧择提示:三明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前一年实现全覆盖,养老保险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绩。截至今年8月底,各县(市、区)共认定保障对象72628人,为14624人累计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236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