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受刑人就医费用,由受刑人自行负担。“健保局承保组代组长”洪清荣指出,明年受刑人纳入健保后,据“法务部”估计6万名受刑人参加健保,每年将负担新台币10余亿元的保费。
洪清荣表示,受刑人只能在监所指定的门诊就医,如果是离开监所“戒护就医”住院,也限定到监所指定的医院,其他部分负担费用等规定比照一般人。
洪清荣举例,陈水扁戒护就医,在台北荣民总医院住院治疗,自明年1月1日起,陈水扁加入健保后,保费由“法务部”负担,医药费大部分由全民分摊。陈水扁住单人床而非健保床,以及接受健保不给付的检查治疗,则由扁家吸收。
台北监狱副典狱长苏清俊表示,陈水扁在台北荣总住院迄今3个多月,戒护及警察人力费用达新台币70万到80万元,由所方负担,至于陈水扁个人的医疗费用,扁家自己付费。
慧择提示:台湾的二代健保将在明年开始上路,届时所有在押的受刑人员也将纳入健康保险保障范围之内。如果受刑人是“保外就医”,可自行选择就医的医疗机构,保外就医期间不能抵销刑期,而且健保费须由受刑人全额自行负担,或是当做家人的依附眷属参加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