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关于农民工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的问题,《失业保险条例》也有明确的规定:凡是属于用工单位与农民工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的,都应该参加失业保险。但农民工和其他职工参加失业保险的办法略有一点区别:一是农民工个人不用缴费,用人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2%缴费,其他职工个人也要缴本人工资的1%,但农民工不用缴;二是在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农民工同样非本人意愿原因失业的话,可以把其应得的保险作为生活补助费一次性领取,这主要是考虑到农民工个人在城乡之间来回流动的问题,而其他职工必须按月领取。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费,致使农民工失业以后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农民工可以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经办机构和监察机构都有义务督促用人单位替农民工缴纳失业保险。用人单位为农民工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农民工符合申领条件的话,应该到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或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慧择提示: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给农民工的保障更加全面,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民工失业问题。其实,要想真正解决农民工失业问题需要不断提供农民工的就业能力,从而降低农民工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