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指引》规定,保险公司每年支付给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现金福利和津补贴不得超过其基本薪酬的10%。在上述通知中,保监会解释称,现金福利和津补贴是指以现金形式发放的交通补贴、通讯补贴、餐补、过节费等,不包括“五险一金”等法定福利以及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的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补充住房公积金等非现金形式支付的补充福利。
业内人士认为,新出台的细化规定对高管的补贴限制相对宽松,同时还考虑了外籍高管的实际情况,趋于人性化。保监会表示,外籍高管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数额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子女教育费补贴等,可以不纳入现金福利和津补贴的限额进行管理。
慧择提示:保监会《保险公司薪酬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的出台,将放宽险企高管“限薪令”。此外,通知还明确保险公司高管从明年起,年度绩效考核确定的绩效薪酬应按要求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的比例不低于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