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医疗体制改革正在各个省市如火如荼的开展着,在这个改革的大潮中,生育保险制度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为给广大市民提供更好的保障,日前,威海市规定,职工生育可选定定点医院,并享受生育费用报销。
8月1日起,威海市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确诊怀孕后,可持相关资料,到任一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不需要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报销。
7月30日,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结算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手续,并调整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程序。
按规定,自8月1日起,威海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在确诊怀孕后,可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孕期检查、分娩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等,不需要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
慧择提示:威海市此次出台的政策,受到了当地市民的大力赞扬,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改变了过去参保职工怀孕后,到生育经办机构,先后办理2次备案手续的工作方式,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生育职工。
8月1日起,威海市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职工确诊怀孕后,可持相关资料,到任一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就医,不需要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报销。
7月30日,威海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印发了《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结算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取消参保职工生育保险医疗服务备案手续,并调整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程序。
按规定,自8月1日起,威海市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职工,在确诊怀孕后,可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结婚证、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相关资料,直接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孕期检查、分娩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等,不需要再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期间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直接在就诊医院报销。
慧择提示:威海市此次出台的政策,受到了当地市民的大力赞扬,职工到定点医院生育,改变了过去参保职工怀孕后,到生育经办机构,先后办理2次备案手续的工作方式,简化了办事流程,方便生育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