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险并不“全”
中国人保的理赔员张江成说,车险条款的架构是主险加附加险,通常所谓“全险”其实不过是商业险中的四大主险车损险(赔自己用的)、三者险(赔别人用的)、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而这些主险也各有自己的免赔范围,因此还需要附加险加以补充。如车损险中就不负责发动机损伤的赔付,需加保涉水险方可获赔。因此,此次各地雨灾后车辆拒赔的重要原因就是,很多车辆并没有买涉水险,发动机进水导致发动机受损,保险公司均不理赔。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汽车被水泡后,如果购买了涉水险,那么即使发动机受损也可走保险。没有购买涉水险的,在汽车遭水泡后,除发动机外,车子其他受损部位可走车损险,发动机的维修只能车主自己掏钱。
不仅是涉水险,还有自燃、划痕险、玻璃险、不计免赔险等多个险种都没有包括在全险中,都需要单独投保才能获得理赔。对此,太平洋保险公司人士表示,其实,“全险”只是保险公司的一个销售用语,并不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因为刚开始车险刚推出时,保险事故比较少,而车损险、三者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四大险种基本上也涵盖了大多数的理赔范围,因此约定俗成“全险”,但随着不同水灾、自燃等各种事故的发生,加上车主不同的需求,车险的附加险种才逐渐增多,因此“全险”的概念造成了人为认识的错觉。
业内人士建议改“套餐”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认知错位,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为迎合车主、吸引客户也在销售中有意无意地在误导消费者。消费者误以为自己购买“全险”后,对理赔产生过高期待,遇到特殊不能理赔的问题,造成很大困扰,是产生理赔纠纷的重要根源。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今年就在公开场所大声疾呼,“应该禁止在保险销售中使用”全险“一词,否则极易被扣上欺骗或误导的帽子。
目前平安车险如今就已明确禁止销售人员用全险这一概念向客户介绍险种。平安产险团车部负责人李经理介绍说:”车险条款是严谨的格式合同,内容的确很复杂,难免会把一些重要信息淹没,平安车险销售顾问会在投保时尽量为车主介绍清楚,最近我们还将条款中的重要部分翻译成网络图片语言,以便消费者阅读和理解。“她还同时建议,车险销售应禁用”全险“,改用”套餐“可能会更合适。
慧择提示: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套餐“的确比全险更加适合我国的车险行业。寿险在险种的构成上套餐比全险的指向更加明确,即”主险+附加险“,车主可根据自身需求量身选购适合自己的险种。其次,从车险保费来看,车主按照自身需求选购,可降低费用,最大程度利用保费;最后,从选购渠道优势来讲,车主可通过网上、电话等方式DIY定制自己的车险套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