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近日表示,我国在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同时,将全面启动林改配套改革,包括落实经营主体对林木的处置权,并探索建立中国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等。
据了解,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完成以农民家庭承包经营为主体,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为主要内容的改革任务。
张建龙表示,下一步我国将重点从5个方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
首先,将改革森林经营管理制度,落实经营主体对林木的处置权。张建龙说,要特别探索林权制度改革后,森林资源采伐管理的新模式、新举措,要推进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和实施,通过指导农民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树立可持续经营的理念,不断提高农民经营森林的质量和林地产出效益。
其次,我国将学习借鉴国际上较为成熟的林业保险经验,通过试点,探索建立中国的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农民抵御林业自然灾害的能力。
在规范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流转方面,张建龙介绍说,今后将建立林木流转交易市场,健全林木林地资源资产评估制度,服务广大林农,促进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转。
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我国还将进一步提高补偿标准,探索分类补偿办法,同时拓展多渠道补偿的途径。
张建龙说,今后还将扶持农民林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研究出台相关措施,更好地增强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进林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