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规程》明确,本市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转到外地。如果外地尚未建立新农保或者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全部清算,返还给参保人。需要注意的是,已领取养老金且户口迁移的老人,不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由原户口所在经办机构继续发放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将定期对领取养老金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未在集中认证期限认证的,经办机构将暂停支付养老金;老人本人或其亲属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符合领取资格的可恢复并补发养老金。
《经办规程》还明确了趸交保险费的方法。本市户籍人员延长缴费5年仍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外埠迁入人员到达领取年龄且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应到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理一次性趸缴手续补足差额年限保险费。按照规定,今后每年3月底前,社保经办机构将为本区县参保人员,打印上一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包括年底累计缴费情况、年度缴费情况等,并通过社保所免费发至参保人。
慧择提示:很多年轻人认为养老很远,加上国家对养老金的上缴年限有一系列规定,不少人认为年轻养老太不划算了。其实这种误区是要不得了,养老要乘早,不要等到晚年才想起养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