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南省医疗生育保险运行分析会上获悉,自去年7月1日该市探索在市直医保(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中实施支付方式改革以来,该市市直医保病人住院天数缩减了7.1天,人均住院总费用降低了607元,参保人群就医负担大为减轻。
据介绍,该市实施了“以项目付费为基础,总额预算,定额管理”的费用支付方式。具体来说,就是根据医保基金规模,以收定支,认真测算前5年的数据,按照医疗机构级别、规模和专科性质等实际情况,对各定点医疗机构人均住院天数、人均日统筹费用、人头人次比、统筹费用支付比例、住院率等指标实行定额管理,原则上各定点医疗机构费用超支不补、节约有奖励。
实施这项改革一年后,与去年同期相比,焦作市市直医保病人人均住院总费用由7013元降为6406元,降幅为9%;人均住院天数由25.3天降为18.2天。仅在2011年下半年,全市就节约总医疗费用2456万元,其中,患者个人少负担1327万元。
此前,焦作市市直医保费用支付方式是按项目付费,由于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小病大治”、“小病大养”、“挂床住院”等不合理现象屡见不鲜。而通过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了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势头,患者负担减轻了,定点医疗机构通过有效管理获得了更大效益,初步达到了医院、患者和医保经办机构三方共赢的效果。
慧择提示:在进行支付方式改革中还是需要广大市民的大力配合,在遇到“小病大治”、“小病大养”、“挂床住院”等不合理现象时要及时主动的向有关部门汇报,只有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才能使医保改革朝着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