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健康险指的是保险期间为一年及一年以下且不含有保证续保条款的健康保险,比如大家熟悉的暖宝保、小医仙等,都是属于短期健康险产品。
11月初,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人身保险监管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短期健康保险产品有关风险的提示》,其中指出部分保险公司在经营短期健康保险业务中存在产品设计不审慎、销售管理薄弱、客户服务不到位等问题,要求保险公司加强对短期健康保险业务的管理,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监管原文】
各保险公司应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第三方销售渠道管理。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应当实现理赔、投诉等服务入口全面在线化,要以显著方式为消费者提供在线保全、退保等服务入口,并向消费者提供在线咨询、问答等服务功能,确保消费者可在线查询相关业务的办理进度。
【重点关注】
在线运营能力和在线服务水平一直是监管机构对开展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的重要监测指标。在2021年发布的《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监管就要求保险机构的销售平台实现消费者咨询、查询、保全、退保、理赔、投诉等服务入口全面在线化,确保在保单有效期内为客户持续提供不低于同类在售业务线下服务标准的服务支持。
对此,齐欣当前已按照监管要求在短期健康险的销售页面中配置了在线客服入口,确保客户在投保的过程中能够通过在线客服进行咨询,提升客户的线上投保体验。
【监管原文】
在销售时应对短期健康险产品的免赔额、免赔责任、赔付比例、退保约定、保费缴纳方式等重要内容向消费者进行清晰告知和提示。不应使用“保费低至(最低) X元”“每月X元起”“保障高至(最高)X万”以及“低至(最低起)”“高至(最高)”等词语进行不当宣传。
【重点关注】
本次监管要求保险机构在销售短期健康险时需要将免赔额等重要内容传达给客户,并要求做好短期健康险的营销宣传。因此在后续制作短期健康险产品宣发海报、宣传推文等宣传物料时,我们需注意不使用“保费低至(最低) X元”“每月X元起”“保障高至(最高)X万”以及“低至(最低起)”“高至(最高)”等表述,避免被认定为不当宣传。
【监管原文】
通过互联网承保的业务,投保人完成单品投保后,应告知投保完成,不应使用“保障完善”“产品升级”“保障提升”等词汇不当引导投保人进行新的投保或保全动作;不得隐藏或以电话回访、客服跟进等方式变相隐藏退保、保全等入口,确保退保等服务过程流畅性、无障碍。
【重点关注】
在客户完成短期健康险的投保后,应告知客户本次投保已经完成。如需继续向客户推介其它保险产品,需要明确提示客户该产品为另一款保险产品,不得使用“保障完善”“产品升级”“保障提升”等表述来推荐,避免引起客户的误解。
【监管原文】
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基础上,保险条款内容在保险期间内有调整变化的,应当确保告知投保人保险期间内的收费频率和每次收取的保费金额,使用“约定延期扣费”“自动续费”等类似方式收取保费的,要进行充分说明,确保投保人准确理解。签署的授权扣费协议应与产品的保险期间匹配,并确保告知投保人,若停止自动扣费,需如何进行操作。
【重点关注】
对于客户投保的保险产品,如果“约定延期扣费”“自动续费”等类似方式收取保费的,需提前向客户进行说明,确保客户了解到该产品后续的缴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