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首都巴黎一家法院1月16日作出判决,法国石油工业巨头道达尔集团对1999年“埃里卡”号油轮断裂沉没所造成的严重污染事故负有责任,道达尔公司和其他3名被告须向大约100名原告支付总计约2.85亿美元的赔偿金。这是法国法院首次判定破坏环境责任方对受损方赔偿,法国媒体认为这一判决具有里程碑意义。
这项判决的意义正如法国鸟类联盟主席杜博格表示的那样:“即使只得到1.5美元,我们也会很高兴,这是一场持续了7年多的战斗。”“在法国历史上,这是生态灾难赔偿首次得到承认。”
原油泄漏、硫酸外溢、危险品乱扔、化学物质乱倒。这是经常见之于我国媒体的新闻,也是群众司空见惯的事件。但是却从来也没有听到过对造成这些事件的法人受到任何处罚的新闻。
笔者所在地几年前从外地引进了一家化工企业,一生产,那刺鼻的气味便弥漫在空中,一排放,那污黑的污水便流入附近的农田和河流中。附近的居民和污水流经地的农民近年来各种怪病不断,癌症死亡率居高不下。到政府上访的,到媒体投诉的,到企业扯皮的是连绵不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是多次呼吁关停。但是,当地政府却充耳不闻。甚至还以破坏企业生产为由,对到企业扯皮的农民进行拘留。在面对舆论质询时,当地环保局表示:因为这家企业是受当地政府重点保护的企业,任何人、任何执法单位,要进企业检查都必须要经过主要领导的同意才能进行,所以,我们无权过问。而当地领导则表示:这家化工企业是当地招商引资引进的重点企业,是当地的税收支柱,尽管有点污染,但是比起它所做的贡献来说,是微不足道的。直到如今,这家化工企业的刺鼻气味依然是那样肆无忌惮地弥漫在空中,那污黑的污水依然是那么欢快不拘地流向河流和良田。而像这类事例在中国真是比比皆是。
相比较法国的这次判决来说,国人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到真可谓不可同日而语,生态环境保护的力度也真可谓是天壤之别。新闻中说, 道达尔公司只是一个供货者,应该说是没有直接责任的,但是,法国法院仍然判决道达尔公司和其他3名被告须向大约100名原告支付总计约2.85亿美元的赔偿金。比较起来,就不难明白,我们为什么会遇到那么多的环境污染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