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0年年底,信达财险推出国内首款专利保险产品---“专利侵权调查费用保险”,开创了我国专利保险事业的先河。广东佛山禅城区知识产权局与信达财险签署合作协议,在当地知识产权局、保险公司、代理机构、企业等多方通力合作的情况下,国星光电、德众药业等100余家企业的逾千件专利投保信达财险的专利侵权保险。去年3月2日,佛山市新概念磁电与信达财险签订了专利侵权保单,为企业“一种除铁机”等7件专利投保,保费共3400元。当年7月,新概念磁电发现江门某矿业公司以及某陶瓷机械公司未经其许可,实施了制造、使用、销售“一种除铁机”专利的侵权行为。今年年初,新概念磁电向江门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江门市中级法院随后正式受理该案。信达财险按照专利保险条款将保险赔付款交付给新概念磁电。
如果把专利保险比作半杯水,企业看到的是没水的部分,即亟待收回成本并盈利;而保险公司看到的是有水部分,即承担的风险。在经济生活中,专利权人面临专利侵权,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往往面临尴尬局面:一方面,在获得赔偿前能否支付巨额的诉讼费用,另一方面,在支付巨额诉讼费用后仍可能面临败诉。
慧择提示: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专利权人,由于难以承担这种风险就只好放弃,这有损于专利权法律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引入专利保险机制,就可以分担专利人维护自身权益的诉讼风险,更好地维护其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