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已于2010年10月28日发布,并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后,作为《社会保险法》制订和推广单位的人保部与全总一直潜心制订该法的配套规章。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目前医疗保险覆盖人群的个人缴费比例偏低,在国家不断提高医保报销比例背景下,个人缴费比例的提高将是解决医保覆范围、大病医保等棘手问题的良方,同时,也有助于减轻政府和企业的负担。据透露,讨论中意见呈现最多的问题是,医疗保险中个人所缴纳的部分是否要提高,目前还没有定论。而就医保中个人缴存比例提高一事,参与政策制订的人保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未给予表态。
此轮医改的目标是,将报销比例提高到50%,为参保者提供更好的保障,这就需要国家的投入进一步增加,个人的缴费水平也会有相应的提高。目前,我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徼纳,单位缴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个人为本人工资的2%。
医改“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这与2011年每人每年200元的补助标准相比提高了80%。
事实上,国内个别地区已经开始着手提高个人医保缴纳费用。重庆人社局已经公开宣布“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2013年将有所提高,其中一档和二档分别上调10元和30元,上调后一档每人每年60元,二档每人每年150元。”
数据显示,2011年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档为30元,政府补助200元,个人缴费占总额的13%左右。2012年,重庆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最低档为50元,政府补助240元,个人缴费占总额约20%。截止目前,重庆人社局没有公布2013年国家补助的金额。
国家医改小组咨询专家、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经济学教授刘国恩向本报记者表示,“几年前的情况是,新农合缴费只有20到30元,这只占到到个人年收入的1%,与多数国家相比,我们国家缴费比例偏低。”
而这种缴费比例偏低的现象也影响着医保的覆盖面,“一些人认为,按照医保政策,个人缴费与获得的补偿比例并不相称,即每年缴纳30元,却可以获得4000到5000元的医疗保险报销。”
慧择提示:从不久前六部委提出的大病医保改革和此次的提高个人缴纳比例都可以看出政府在全民医疗保障都一直在做出调整,不断改进。随着大病医保推广和民众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要求提高,未来对医保基金的需求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