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一家汽车修配公司的车辆前来救援,从沟里把车给拖了出来。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交警部门调解这事,栾某与受伤乘客达成赔偿协议,该给的钱都给了。事后,他找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绝了,理由挺奇特,发生交通事故时,栾某没有按时提交体检证明,这可是我公司免责条款。栾某与保险公司说不清楚,只好上法庭跟法官说。法官在法庭上一查,这保险条款还真有这一条。可是,法官看法还真跟保险公司不一样:虽然栾某在事故发生时没有按时体检,可是,栾某的驾驶证件在有效期内,投案车辆检验期也有效,栾某没有按时体检这事不对,但应由相关的行政机关管理部门处理这事,不应影响保险公司的理赔。退一步说,这免责条款也不能证明你向栾某作了明确说明。你这观点法庭不采信。法庭确定了原告方的损失。
结果 今年8月上旬,中山区法院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给付原告保险金13万余元。
慧择提示:保险理赔即保险公司对客户履行承诺的时候,希望保险公司不要推卸责任,该承担的就要承担。当所有的理由成了一种笑话,一种强词夺理,怎不让人倍感无奈且无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