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存款保险在各地的新闻中已是屡见不鲜。“都快一年了,直到前段时间和朋友聊天时,我才发现自己的5年定期存款竟然买成了分红型保险!”市民吴先生称自己在几乎不知情的情况下买进5万元分红型保险一事,欲退保。经协调,目前双方正就具体事宜交涉中,保险公司答应吴先生本周内将给他一个说法。
欲存定期却遭劝阻
吴先生是安徽六安人,今年三十多岁,在上海已经当了七八年农民工,从一开始打零工,到现在担任一家公司的保安队长,目前暂住本市奉贤区。去年11月,吴先生拿着这几年工作积攒下的5万元,来到奉贤邮局准备存三年期的定期存款。 “反正这笔钱一时半会用不到,存三年的话利息可以多一点。 ”吴先生说。
当时,邮局柜台内的一位工作人员听到吴先生要存定期之后,便向他推荐另一款理财产品。 “当时这位工作人员说这款理财产品是"分红"型的,最终到手赚到的钱一定会比我存定期存款高。 ”吴先生当时就心动了,虽然并未理解这个“理财产品”究竟为何物,但还是在对方的强力推荐之下,稀里糊涂地签了合约。 “我当时也没有仔细看,之前也从未办理过定期存款,不知道规定流程,我以为这只是另一种定期存款而已。 ”吴先生说。
“定期存款”成“分红型保险”
前几天,吴先生在和朋友聊天时,偶然提起了自己去年11月办理的这个 “分红型定期存款”,朋友详加打听之后告诉吴先生,他办理的并不是存款,而是买了一款分红型的保险,是有一定风险的。吴先生当即大惊,第二天就来到邮局去咨询,工作人员告知其确实是办理了一家保险公司的6年期分红型保险。 “本来我存的只是3年定期存款,怎么现在又成了6年期保险了?”详细咨询后吴先生得知,如果现在将钱取出,他将亏损2750元;如果满3年后取出,仅能保本;要到满6年后取出,方能“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盈利情况进行分红”。
“当时那位工作人员劝我购买时说,一定比定期存款好,原来只是空口承诺而已。如果要推销保险,为什么还要让我以为自己办理的是定期存款呢? ”吴先生又失望又焦急。
购买分红险应留心收益情况
8月13日,我们根据吴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当时将这款保险产品推销给吴先生的保险公司业务员黄小姐。黄小姐告诉我们,吴先生确实于去年11月份在他们公司投保了一款六年期分红型保险,并且亲自签过字。 “另外,我们曾按照工作流程,在吴先生投保后的一星期之内给他打过回访电话,在接到回访电话后也并未有任何异议。”黄小姐说。针对如今吴先生“无损退保”的要求,黄小姐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处理此事,本周内一定会给吴先生一个答复。
随后,我们致电“12315”维权热线咨询相关情况。咨询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市民投保后均有一周左右时间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可以退保。至于吴先生所述的“保险公司人员在邮局内向其推销”的情况,咨询人员表示保险公司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应该明确告知对方自己是保险公司员工,不能利用对方的误解进行推销。
慧择提示:希望保险机构与有关部门都能予以重视,不要再有这种恶意的欺骗行为。市民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签订的协议,特别是涉及到收益的部分。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会大谈特谈"预期收益",其实这些收益都是浮动的,最终不一定作准。
欲存定期却遭劝阻
吴先生是安徽六安人,今年三十多岁,在上海已经当了七八年农民工,从一开始打零工,到现在担任一家公司的保安队长,目前暂住本市奉贤区。去年11月,吴先生拿着这几年工作积攒下的5万元,来到奉贤邮局准备存三年期的定期存款。 “反正这笔钱一时半会用不到,存三年的话利息可以多一点。 ”吴先生说。
当时,邮局柜台内的一位工作人员听到吴先生要存定期之后,便向他推荐另一款理财产品。 “当时这位工作人员说这款理财产品是"分红"型的,最终到手赚到的钱一定会比我存定期存款高。 ”吴先生当时就心动了,虽然并未理解这个“理财产品”究竟为何物,但还是在对方的强力推荐之下,稀里糊涂地签了合约。 “我当时也没有仔细看,之前也从未办理过定期存款,不知道规定流程,我以为这只是另一种定期存款而已。 ”吴先生说。
“定期存款”成“分红型保险”
前几天,吴先生在和朋友聊天时,偶然提起了自己去年11月办理的这个 “分红型定期存款”,朋友详加打听之后告诉吴先生,他办理的并不是存款,而是买了一款分红型的保险,是有一定风险的。吴先生当即大惊,第二天就来到邮局去咨询,工作人员告知其确实是办理了一家保险公司的6年期分红型保险。 “本来我存的只是3年定期存款,怎么现在又成了6年期保险了?”详细咨询后吴先生得知,如果现在将钱取出,他将亏损2750元;如果满3年后取出,仅能保本;要到满6年后取出,方能“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盈利情况进行分红”。
“当时那位工作人员劝我购买时说,一定比定期存款好,原来只是空口承诺而已。如果要推销保险,为什么还要让我以为自己办理的是定期存款呢? ”吴先生又失望又焦急。
购买分红险应留心收益情况
8月13日,我们根据吴先生提供的联系方式,联系了当时将这款保险产品推销给吴先生的保险公司业务员黄小姐。黄小姐告诉我们,吴先生确实于去年11月份在他们公司投保了一款六年期分红型保险,并且亲自签过字。 “另外,我们曾按照工作流程,在吴先生投保后的一星期之内给他打过回访电话,在接到回访电话后也并未有任何异议。”黄小姐说。针对如今吴先生“无损退保”的要求,黄小姐表示目前公司正在处理此事,本周内一定会给吴先生一个答复。
随后,我们致电“12315”维权热线咨询相关情况。咨询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市民投保后均有一周左右时间的“犹豫期”,在此期间可以退保。至于吴先生所述的“保险公司人员在邮局内向其推销”的情况,咨询人员表示保险公司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应该明确告知对方自己是保险公司员工,不能利用对方的误解进行推销。
慧择提示:希望保险机构与有关部门都能予以重视,不要再有这种恶意的欺骗行为。市民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看清签订的协议,特别是涉及到收益的部分。有些保险公司业务员会大谈特谈"预期收益",其实这些收益都是浮动的,最终不一定作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