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面对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保险业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正确处理改革、开放、发展、稳定的关系,围绕“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利益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保险业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加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的突破。与此同时,保险业业务发展企稳回升,结构调整稳步推进,风险防范能力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保险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困难都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我国保险业经过30多年高速发展,在取得显着成就的同时,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也非常突出。今年上半年部分保险公司在退保、资金运用及偿付能力不足等方面的风险有所加大,寿险、财产险保费增速均比去年有所放缓。在部分县域保险市场,违规设立机构,不正常竞争行为依然存在,销售误导等侵害投保人利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而影响保险业健康持续发展的不利因素还将持续存在。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才能系统地对近年来保险行业发展和监管的经验进行总结,对问题进行反思,对不足进行完善,才能形成新思路、拿出新办法。
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保险行业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要求,继续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总基调,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着力强化和改进保险监管,做好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切实化解部分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确保不出现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促进保险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保险业要切实增强服务大局意识。正确把握保险行业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更加充分地发挥好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继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保险监管要有效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继续推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理赔自律规范,重点推进车险索赔单证、理赔服务时限标准、代位求偿制度以及理赔纠纷处理机制等建设工作;要加强理赔信息化建设,尽快实现对接报案、立案、结案及其他关键环节的集中管理和监督。
保险业要守住防范化解风险底线。继续把防范经营风险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充分估计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筑牢风险防范的思想防线,不断巩固和健全风险防范的制度机制。加强对风险隐患的全面排查,严查风险苗头;加强对风险的预警和识别,完善预案体系;强化对风险的应急处置,抓好风险的防范化解。同时,保险监管要增强偿付能力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防范保险资金运用风险;加强与有关部门、地方政府之间的交流合作协调,形成风险防范合力,防范风险跨领域传递。
保险业要加大规范市场秩序力度。一方面,保险机构要强化自律意识,实现行业自律与保险监管的良性互动,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另一方面,监管部门要继续做好现场检查和违法处罚,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促进保险市场规范运行的制度机制。要建立健全重点监管指标提示制度,对监测指标异常的地区、公司进行提示和督导。建立完善寿险公司电销等渠道业务的基础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寿险电销业务统计指标体系,将电销业务纳入寿险日常监管。发布保险销售人员监管办法,实施保险代理、经纪公司互联网保险业务网上备案制度。推动兼业代理专业化改革,进一步明确管控责任。完善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系统利用率。
2012年是近年来保险业最为困难的一年,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错综复杂,推进保险业转变发展方式的要求日益迫切,防范化解风险的任务仍然艰巨。在强调面临困难和挑战的同时也要看到,保险业发展仍然有很多有利条件。未来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我国人口老龄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全社会养老医疗保障需求将大幅增长,保险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基础没有变。
慧择提示:转变思想,才能有更新更强的突破。当前保险业发展和监管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外部环境和行业自身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解放思想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面对机遇与挑战,既要增强忧患意识,也要坚定信心,不断提高保险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