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发布的《办法》按照发行主体,将债券品种分为政府债券、准政府债券和企业(公司)债券三类,并较此前特别增加了混合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品种,使得可投资品种基本覆盖了现有市场公开发行的品种。
专家表示,监管层按照不同类型区分,有助于“对号入座”,细化管理办法。与此同时,增加债券的投资品种将有效拓宽保险资金的投资渠道,给保险公司更多选择机会,提高资金运用效率。
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表示,在承保竞争激烈的背景下,投资成为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发展倚重的重点。但由于投资渠道较窄,资金运用效率低,不少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较低。
对此,监管层一直在酝酿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保监会主席项俊波日前透露,近期保监会将出台一系列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的规章制度,除了放宽保险资金投资债券的品种、范围外,还将逐步放宽股权和不动产的投资限制,允许保险公司委托有关金融机构进行投资。
庹国柱认为,近年来,保险公司在不断探索投资的可行渠道,此次投资窗口的打开对于保险公司无疑是利好消息,有助于保险资金投资提升收益率,增强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促进保险市场平稳增长。
在此同时,债券公司也在积极研究新办法对于债券市场的走势。国泰君安证券固定收益部研究主管周文渊认为,新办法在投资评级限制和发行方式上做了不少放松,短期影响看似有限,但长期效应上有利于信用债市场继续发展。
打开窗口并非放松要求
尽管放宽了投资品种,但《办法》提高了无担保债券投资上限,并保留了单品种比例限制。要求保险公司投资同一期单品种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和有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份额,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40%;投资同一期单品种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的份额,不超过该期单品种发行额的20%。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执行院长郝演苏认为,此举显示监管层对于投资管理的要求并没有放松,仍遵循“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的原则,注重资金安全和风险防控。
“窗口打开可能刺激不少保险公司加大投资力度,但监管层必须控制风险,以免保险公司出现难以给付大额赔付的情况。”他说。
为了加强风险管控,《办法》还明确了发行人资质,统一信用评级,规范担保方式,强调内部评级的约束力,建立了偏离度评估制度,增强了偿付能力预警机制。
《办法》明确规定,保险公司上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不得投资无担保非金融企业(公司)债券;已经持有上述债券的,不得继续增持并适时减持。
郝演苏认为,窗口的打开也是对保险公司的考验。保险市场要想稳定健康地发展,需要有经济实力、可持续注资的经营主体。监管层通过政策引导,将推动资历雄厚的大保险公司不断扩展投资领域,而一些资质较差的小型保险公司在激烈的竞争面前,有可能面临“洗牌”。
保险公司需理性介入
当下“稳增长”成为重要目标,此时《办法》的出台不仅对保险和债券市场利好,也有利于经济大环境。不难看出,监管层通过新办法传递出刺激经济信号,希望保险机构顺应形势发展,将更多资金注入实体经济发展中。
专家分析,一方面,由于保险公司保费增长缓慢,其投资债券市场的总量估计不会有很大幅度的增长;另一方面,在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债券价格比较高,有卖出风险,估值上不支持保险公司大举介入。
“虽然政策已经为保险公司投资打开了窗口,但窗外并非一定是春天。”郝演苏说,下一步保险公司应审慎选择投资时机。
【慧择提示】宏源证券高级分析师何一峰说,目前债券市场整体环境不乐观,加上近期股市走势并不看好,保险公司对可转债需求一般。估计此次虽然保监会放开险资投资可转债限制,对可转债市场的影响暂时难以体现。如果市场再度走强,保险公司则可能会更多介入。专家建议,窗口打开后,保险公司不要一拥而上,应该选择恰当的市场机遇理性介入,并根据自身资产配比,选择合适的债券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