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某民企工作的李女士称,她是广发银行信用卡的持卡客户,在最近不到一周的时间内,她在正常上班时间连续接到来自广发银行信用卡服务中心的多个电话,不过,令她感到厌烦和不解的是,银行的客服人员却打着“回馈客户”的名义推销一些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且客服人员还表示,如果同意投保,还可以录音为凭直接办理保险业务,由于心存疑虑,李女士几番拒绝了客服人员的推销,但客服推销电话仍不时响起。
银行频打电话代销保险扰人!
“怎么你们银行做保险业务了?真的假的?”正在公司上班的李女士手机突然响起,电话那头传来一位自称是广发银行客服人员的声音,表示希望能耽误李女士几分钟时间,不过,不等李女士反应过来,客服人员便开始向她推销起一些保险产品,而对于随后李女士的疑问,该客服人员表示,这些保险产品是广发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保险电销(电话营销)项目。
趁着李女士犹豫之时,客服人员随即又抛出一个“便利”举措:只需要通过电话就可以投保,不需要来回奔波,双方的电话内容会被录音,并以此作为“协议”确定双方之间的投保协议。
特别是对于付款,客服人员更是提出可以直接从李女士的银行账户中直接划扣相应的保险费。“对方说不要密码、不要签名,就可以从我的账户上划款,难道我账户上的钱可以这么轻易地划走,太危险了。”听完客服人员的话,李女士不由地有些后怕,听到如此不放心的保险,李女士找托词拒绝并挂断了电话。
李女士越想越不对劲,感觉像是一场骗局,便拨通了广发银行的电话进行求证。经证实,李女士接到的“4008695508”确为广发银行的电话专线,不过,这是该银行与保险公司电销保险项目的电话营销呼出号码。
“挂完电话后,我跟办公室的同事说了这件事,没想到还有几个同事在最近几天也接到了同样的电话,内容都是广发银行想要推销保险产品。”李女士说,即便客服电话和客服人员都是真实的,但看不到书面条款、没有亲笔签字,仅凭录音就生效的协议还是让她感到不放心,而且当她要求客服人员将保险产品详细内容以邮件或其他书面形式发送给她时却遭到了拒绝,因为客服人员声称“具体的合同或者条款资料要在合同生效后才能寄给本人”。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显示,这3家公司都公布了各自与广发银行合作保险电销项目的电话营销呼出号码,而且所依据都是中国保监会《关于促进寿险公司电话营销业务规范发展的通知》,同时,广发银行电话营销代理保险产品的呼出号码也都是“4008695508”。
买保险仅通过电话确认妥否?
4008695508接线的客服人员称,电话推销保险之所以可信,除了有电话录音之外,还有事后的书面投保单,用以正式确立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而整个电话行销的过程是“致电客户(录音)―客户确认―银行划账―合同生效―投递保单―客户签收―保险公司取得保单回执”。
“当您拿到书面保单时会发现,其中的内容和我在之前电话中作出的告知内容完全一样,因此您尽可放心。”客服人员在最后再次提醒说。
那么,如果说,事后的书面保单能使之前的双方约定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保险公司仅凭消费者的银行账号和录音,从银行划款又有什么依据?
客服人员表示,一般情况下,从银行账户中取款都需要取得客户本人的授权,比如提供身份证或者密码等方式进行,而在电话保险的划账过程中,客户的授权比较特殊,根据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保险公司提供客户账号的时候还会提供电话录音,虽然其中没有客户本人与银行之间的直接授权,但由于电话录音具有法律效力,银行可以凭此认定消费者已默认授权。
据了解,在拿到保险公司提供的账号之后,银行所要做的就是审核账号真实性以及与相关客户信息的一致性,随后便可根据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协议”划款。
事实上,李女士所反映情况并非个案,在惠州市区的一些主要商场和写字楼接受调查的30位普通市民,其中有19人持有各类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他们均表示接到过1次以上银行信用卡客服打来的保险产品推销电话,而其余11位持普通银行卡的市民也表示,经常会收到银行发来的推销理财、保险产品的短信,只是没有接到过类似的推销电话。
据调查了解,包括广发银行在内,惠州市其他一些大中型的中资商业银行也都向其信用卡客户推销与保险公司合作的电话代销保险产品,而多数接到过类似电话的市民也表示,一些商业银行在电话推销保险过程中还存在误导客户的行为。
律师说法
银行代销保险涉嫌侵犯客户隐私权和休息权
“从客服人员拨通电话的那时候起,他就能说出电话这一头客户的姓名,银行是不是存在利用我们客户的个人信息推销产品?如果接听者不是我本人,那么,接下来的电话录音又怎能证实其真实性?”李女士质疑,如果遇到有人拿了她的手机故意冒充她购买了一份天价保险,那么她的损失是不是该由银行来承担。
一位国有商业银行业内人士称,据其了解,目前惠州为电话保险提供划款服务的商业银行有好几家,之所以能扣款,是因为在收到保险公司送来的客户银行账号和录音资料时,银行相信这些账号的主人都已默认授权,而通过这一授权,银行便能将相应的保险款划给保险公司,不过,这种产品推销方式也让消费者承担一定的风险。
“为了达到推销产品的目的,银行不能也不应当以消费者承担风险为代价。”惠州市某律师事务所的一位主任律师表示,“电话保险”方式本身所具备的特点对于消费者来说十分不利,且不论电话录音本身的法律效力如何,由于这一录音资料仅保存在保险公司一方,消费者在拿到书面保单时,无从确定其中的内容是否与当初电话中客服人员所述一致,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一方取证起来将变得十分困难。
同时,银行代销的做法也涉嫌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和休息权,因为很多推销电话为提高接通率,都是选择在市民上班时间或晚上打,在这种情况之下,很多消费者、普通用户在休息时间接到这些骚扰电话和短信,休息很难得到保证,虽然在法律上“休息权”这三个字目前没有清晰定义,但是如果大家都不去主张,消费者的权益将永远无法得到保障。
慧择提示:在接到这类电话或收到这类短信时,不要排除可能的诈骗行为。消费者一定要谨慎处理,购买保险是一件需要仔细考虑的事情,最好是当面咨询或拨打专门的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