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中介市场准入的通知》(《通知》),祭出监管重拳规范保险中介市场。
根据《通知》,保监会今后只受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以及汽车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银行邮政企业、保险公司投资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以上的保险代理、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申请,暂停其余所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设立许可。
根据2009年保监会发布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经营区域不限于注册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保监会称,由于发展历程较短、基础薄弱,一些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程度低,风险管控能力弱,服务水平不高,不能满足广大保险消费者的需要,。从现实情况看,市场准入门槛较低是保险中介市场诸多问题的根源之一。因此加大力度完善中介市场准入机制,可以顺应保险中介市场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有效提高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保监会认为,经过十余年的快速发展,保险中介市场已接近平衡点,机构的准入和退出已趋于平稳,现有存量基本可以满足市场的需要。
此外,保监会保留了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等机构的设立许可。拟涉足保险中介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设立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等机构,可以参与对现有保险中介机构的收购和整合,也可以与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建立规范和透明的合作关系。
保监会称,将继续抓紧调整和修改有关政策法规,大幅度提高准入门槛,使保险中介市场准入机制更加完善。在此基础上,保监会将部署各地保监局逐步恢复相关行政许可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一位大型保险公司高管昨日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说,“保监会的意图在于促使保险中介朝专业化方向规范,但要解决目前市场乱象,在目前的市场经营环境下,仅靠提高准入门槛是远远不够的。例如,中介机构手续费混乱等问题,市场上还是要有一套完整有力的监管标准以及强有力的执行力度,涉及到保险公司、中介机构、保险客户以及监管部门方方面面。”
慧择提示:中介市场的混乱对我国的保险行业产生巨大的不良影响。保险兼业代理机构数量繁多、经营不规范,一批“小、散、乱、差”的机构急需向专业化规模化转型。需要加大力度完善中介市场准入机制,顺应保险中介市场转型升级的发展趋势,有效提高保险中介公司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