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回过头来看,保险资金13条新政,在保险资金运用历史上应该具有划时代的意义。”北京一家保险公司的投资总监华经理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采访时评价说。
他说,这次会议将为今后5~10年的发展奠定一个政策放开的基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将开辟一个新的天地。
上海一位参会的保险公司投资总监称:“我们非常欢迎13条,希望动作快些再快些。”
但并非所有的声音都一致叫好。有些人担心新政推出的速度不像证券业那么快,而且现在拟定的部分内容没有充分考虑中小保险公司的利益,一些地方也被管理得太细。
踏足公募资管领地
在13份草案中,最令保险资管公司热血沸腾的一份,可能要数《关于拓宽保险资产管理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这份《征求意见稿》称,保险机构一方面可以购买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券商集合理财产品,一方面可以受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企业委托的资产,开展公募资产管理业务,发行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进军专业资产管理机构。
“保险资管进入资管领域,是我们一直非常盼望的,如今终于成为了现实。”华经理说,以前保险资金在自己的圈子里体内循环,只能接受圈内资金委托,现在可以打破壁垒,能够与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平台沟通起来了。
上海另外一家中小保险公司的投资总监吴经理告诉《投资者报》记者,目前保险公司是购买公募基金的主力机构,购买量占公募基金总规模的16%左右,基金还可以受理管理养老金等委托资产,保险为基金做出了重大贡献。今年以来,保险公司又被取消了专用交易席位,把交易席位交给证券公司,因而保险也为券商贡献了大量佣金收入。
“保险在向外输出,为何就不能进入他们所在的资产管理领域,同分一杯羹?”他质疑说,一些保险公司已经接了银行委托理财的单子,早就进入了一对一的资产管理圈子,因此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进入公募领域的能力绰绰有余。
恐放大风险
不过,他也提到,这份草案有些规定并不合理。
他指出,草案对于保险资金购买信托、券商集合理财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规定太细,譬如评级、流动性等都有具体要求。保险公司作为专业的投资机构,完全能够了解产品的风险和收益,如果政策管得太死,会限制保险公司的主动性。
在他看来,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在这个时候扩大,对保险资管的经营来说有很大风险。信托产品、银行理财产品的黄金年代已经过去了,动辄有6%、7%年化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也已经很少见了,此时拓宽投资范围可能加大保险资管的风险。
新政出台时间存疑
尽管对新规定有一些顾虑,但在创新大会上最让吴经理印象深刻的,是大家对政策出台效率的担心。
“以前保监会平均一年都出台不了一个政策,这次形成的13项草案都能及时推出吗?”
吴经理认为,现在各项草案都还比较粗糙,大都停留在纸面讨论阶段,要真的实施,还得完善很多细则。
他透露,在会议上,保监会领导对政策出台的时间比较含糊,虽然表态会尽快推出,但要待时机成熟。
上述北京的投资总监华经理也证实,这次保险大会更多的是一次征求意见的会议,会后要求大家反馈意见,但没有提到最终反馈意见的截止时间。
就在券商创新业务大会召开后一个月,中小企业私募债就颁布了相关办法,16天后就正式上市交易了。对此吴经理羡慕地说:“如果保监会的相关政策也能如此速度地推出,那该多好。”
吴经理表示,他还有一个担忧,就是这次保险投资改革的创新大会,希望不要是因为被证监会倒逼才开的。
“证监会在举行业务创新大会前,从年前就开始组织大规模的实地调研,调研的公司涵盖了大中小型券商;而这次保监会的创新大会,没有听取像我们这种中小公司的意见,只是找了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去了解。”
“如果不是倒逼,是保监会自己求变,就应该让所有的保险公司都知道,监管层在所思所想什么,下一步将会做什么?是否兼顾了不同规模的公司利益?”吴经理说。
被指未考虑中小公司利益
吴经理告诉记者,这对于众多中小型公司来说,本来是一项重大利好,让很多中小型公司有机会进入PE投资领域,但草案同时又加了这样一条:参与股权和不动产投资的主体,不可以是保险企业的资产管理公司,只能是保险公司的母公司,这致使中小型公司很难享受新规带来的好处。
在“保险新政13条”中,申请各种业务资格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公司有多少人、有几年工作经验,而多数中小保险公司,投资管理人员都剥离到了资管公司,母公司投资人员很少,按照新规定,很难申请PE投资资格。
“这条规定对于大保险公司就无所谓。资管公司和母公司实力都很强大,他们有能力再养一个团队,因此新规更多是在反映大公司的利益诉求。”他抱怨说。
吴经理认为,新政应该让不论是资管公司还是母公司都可以参与进来,只要有能力就可以。“这些看法我在大会上都提出来了,不知道最后定稿是否会听取我们的意见。”
慧择提示:保险资金投资范围在这个时候扩大,对保险资管的经营来说有很大风险。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增长放缓,因此,只有不断改革创新,才能在资管市场竞争中不被淘汰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