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关于做好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江苏保监局、地税机关、保险机构、行业协会共同建立了四位一体的监督管理体系,将保险机构机动车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2007年8月1日保险机构开始代收车船税后,江苏保监局和各地地税部门派人到部分保险机构营业场所现场查看征收情况达93次,解决现场碰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将矛盾化解在第一现场。
代收车船税凸显了保险业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江苏保险业利用保险公司遍布城乡的服务网点、信息技术和专业管理人员等优势,加强代收代缴车船税的税源控管,堵塞了征管漏洞,同时极大方便了纳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