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考的驾驶证还没拿到手,却已经有了违章记录。伤不起啊,有木有!身在鞍山海城市的他在沈阳有了“超速行为”,200元的罚款有人交了,驾驶证扣分也被记录在册。鞍山市警方表示,可能是操作失误,也可能是被人盗用。
驾照没拿先违章
2011年初时,31岁的赵明在海城市的腾达汽校报名参加了驾驶员培训,他准备从原来的B2增项为A2。
由于当时不在海城,6月初,他才去驾校取回了自己的驾驶证。他看到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时间为5月23日。
8月16日,赵明去海城交警大队进行年检,却发现驾驶证上有一项违法记录,时间为2011年5月12日5点59分,违法地点为沈阳市明沈线交警法库大队管辖的区域,违法事由为超速违法,按照规定记3分罚200元。“5月12日,我的驾驶证还没下来,我的初次领证时间是5月23日,怎么能驾驶证扣分? ”赵明得知,那辆违法货车隶属于鞍山台安县的一家运输公司。
驾照主人:驾驶证扣分被抹
赵明电话联系到了沈阳市法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告知,该项交通违法的罚款已经于2011年7月14日交纳完毕了,交款的地点是鞍山市铁东区山南一带。
他通过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科研所得知,交罚款时使用的就是他的驾驶证,记录在系统中的也都是他的驾驶证信息。
科研所的一位赵姓负责人在了解了事情经过后,将赵明被扣的三分抹掉了。
海城汽校:考证过程很严密
前日中午,笔者来到了海城市赵明报名考试的腾达汽校,一位王姓工作人员表示,这种驾驶证扣分事情肯定和他们汽校没有直接的关系。
王女士表示当一批学员考试合格后,并不需要交警支队通知,汽校会直接去支队的打证窗口。
王女士回忆说,“他(赵明)是晚了好几天才来取的证,在海城交警年检时发现的,也来找过我们驾校,但是我们解释过了,没有问题,后来他就去了鞍山市交警支队了。 ”
专业说法:持证人不在场没法扣分
昨日,笔者采访沈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时了解到,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司机在各交警大队窗口接受处罚时,如果该车辆是由多人共同造成的交通违法行为,在处罚时,必须由车主和其他驾驶该车的交通违法当事人持本人驾驶证一同接受处理。“决不允许,由一人持有多人驾驶证,而其他人不到场就独自进行交通扣分。”沈阳警方表示,沈阳交警在处理每一起交通违法记分时,都会仔细检查驾驶证和当事人,人证合一时,方才进行处理。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人士分析,现在问题的关键就是那辆发生交通违法的大货车车主和经办交通违法一事的相关人员,警方应该进行调查,询问其在处理该交通违法时,如何导致了赵明的驾驶证扣分是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