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刻认识协会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生了极大变化,行业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协会工作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历史原因,协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与行业发展不够协调,全面加强协会各项建设迫在眉睫。
(一)加强协会建设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方针政策和保监会正确决策部署的需要。十六大以来,我国各项经济社会改革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在逐步触及社会管理体制,这要求协会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承接从政府转移出来的一些社会职能。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均对社团组织发展提出明确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健全现代市场体系,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社团组织的改革发展方向。保监会历来高度重视协会工作,2004年印发了《关于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近期又出台《关于加强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推进协会改革,着力提高协会服务保险业发展的能力。
(二)加强协会建设是保险业处于新起点后推动保险业又好又快做大做强的需要。27年的发展使我国保险业拥有了一定的物质和智力基础;15年的对外开放使我国保险业全球化程度日渐加深,竞争日益激烈。目前正是我国保险各项工作深度推进的关键时期,经历着由粗放经营为特征的传统发展模式向现代保险业发展方式转变、由半封闭的中国保险业自身发展向深度全面开放转变,正面临着商业保险在中国金融体系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中的重新定位和角色分工。十七大报告提出要提升保险业竞争力,这就要求保险行业协会整合行业力量、推进行业治理、打造行业标准、强化行业自律、加快行业创新步伐,全面提升行业服务水平,维护行业利益和市场秩序,通过提供行业准公共产品和服务,推动行业尽快转型。
(三)加强协会建设是维护和增强消费者信心扩大行业发展基础的需要。保险业的发展离不开保险需求者的认可和支持。从国外经验来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普及保险知识是协会的一项重要职能。只有保护了消费者,行业才能存在;只有投保人从保险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保障利益,才能成为忠实客户。由于保险产品的长期性和隐蔽性,保险潜在需求并不能自动释放,这就需要协会扩大保险宣传,加强对消费者的引导,推动保险业真正走向以需求为导向,以客户为上帝的道路,促进保险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明确协会工作新定位
科学发展观是十七大报告的精髓。保险行业协会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力争真正成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监督主体;成为保险同业及行业间交流、合作的平台;成为保险经营者与政府沟通的桥梁;成为加强行业宣传、联结社会的窗口,在全行业营造“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竞争有序、创新活跃”的发展氛围。按照保监会《关于加强社团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章程》提出的“自律、维权、服务、交流”四项职能和吴定富主席提出的六点要求,新一届协会理事会将结合行业需求和协会工作实际,按照“严格自律、依法维权、改善服务、增进交流”的思路推进各项工作。
(一)严格自律。吴定富主席指出:行业协会能否充分发挥自律作用,是关系到保险业能否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保险行业协会将充分发挥辅助监管的作用,形成行业自律要求与政府行政管理有机互补、良性互动的关系,不断提升自律管理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在具体措施上,行业协会将结合发展实际,根据不同业务类别和市场竞争程度,着力推动会员公司签订自律公约及实施细则。为确保公约的执行效果,行业协会一是要逐步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努力维护合理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从技术指标入手,加强保险行业诚信建设,不仅要宣传还要建制度,不仅要抓好销售过程,更要重视理赔过程的诚信,要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各类保险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三是要建立教育培训和违约惩戒相结合的机制,加快推动并积极组织保险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并组织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提升管理、销售和专业人员的水平。
(二)依法维权。保险行业协会要发挥自身贴近行业、贴近市场的优势,积极参与涉及保险业发展的各种决策论证,反映行业呼声,提出行业诉求,保护会员合法权益,为保险业发展创造有利环境。尤其是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过程中、在卫生医疗体制改革中、在保险税收各项政策争取中,协会要积极有为,争取保险的地位,发出行业的声音。新一届协会理事会要积极按照保监会的要求,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整合行业资源,开展行业维权调查,促进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做好消费者的信访投诉工作,维护好消费者权益本身就是对维护行业长远利益的一个促进。
(三)改善服务。吴定富主席指出,提高服务能力是社团发展的首要任务,是密切社团和行业关系,发挥社团作用的关键所在。协会将积极依托行业力量,围绕行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提供服务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努力为会员单位、保险消费者及决策机关提供服务,以服务创新促进保险行业发展,努力提高服务能力,加大服务创新力度,培育保险创新机制和文化。一是要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协会要坚持和弘扬“服务大局、勇担责任、团结协作、为民分忧”的行业精神,牢固树立“想全局、干本行,干好本行、服务全局”的大局意识,把握正确发展方向,处理好为会员服务与为保险监管机关和保险消费者服务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达到为整个行业发展服务的目的。二是要提高行业专业化的水平。协会要整合行业数据资源,进行系统分析研究,为保险发展的科学性提供智力支撑,要参与生命表、疾病发生率的编制修订;要积累行业数据资源,为短意险定价提供参考;要参与和推动标准化条款的制定工作。三是要搭建行业标准。推进销售人员销售流程的标准化,研究公司内部流程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出台保险行业社会服务标准,建立全国核保核赔体系,不断完善各类赔付标准等等。四是要在行业内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研讨会和培训班,加快保险知识的扩散,要请进来走出去,了解国际保险业的最新发展,达到为会员服务的目的。五是要加强宣传。通过每年的保险月和协会的网站,参与行业外的各种研讨会,宣传保险的功能作用及保险业取得的成就。
(四)增进交流。吴定富主席指出,随着保险业对整个社会渗透度的提高和功能的拓展,处理好社会、行业、公司、保险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已经成为日益重要的课题。交流是保险行业协会工作的有效途径,协会要充分利用民间社团组织的交流平台,开展业内外、国内外的交流与合作,在政府和公司都力所不及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比如,在协会建立各类咨询委员会,搭建顾问团队,动用全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力量来为保险的发展出谋划策,对某些业务类别要建设社会专家队伍,集体论证,集思广益;建立“3.15”咨询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沟通管道;参与社区大学的各项活动,宣传保险知识等等。此外,行业协会还将致力于使自身成为保险业的“会员之家”,为各会员公司营造一个竞合性的良好关系。
三、以改革创新精神开创协会发展新局面
改革创新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保险行业协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协会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保证。保险行业协会将按照吴定富主席提出的“必须把加强能力建设作为社团长远发展的根本途径,着重提高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要求,加快协会自身的建设,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发展中国特色保险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建章立制,制度先行。在新的形势下,保险行业协会将对现有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评估,有效的继续执行,部分失效的要进行修订,完全失效的要及时更新,确保制度建设走在业务工作前面,通过制度来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转,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二)理顺关系,整合力量。要整合行业协会内部力量,加强内部建设,科学设置组织机构,合理配置专业人员,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理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省市行业协会、乃至地市行业协会的关系,确保协会系统工作得到有效推进;理顺协会与会员公司的关系,借助会员公司的支持推动协会工作的进步;协调好与学会的关系,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保险理论的指导,保险理论的研究又离不开行业这一实践基础,协会和学会要协同发展,相互促进。
(三)服务会员,辅助监管。保险行业协会要端正认识,明确定位,把服务会员公司,服务行业做大做强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服从监管部门的指导,协助监管部门做好自律工作。要形成机制,系统提升从业人员个人的道德修养、会员公司自身的内控管理水平,努力缓解监管部门的压力,提升监管效率。
(四)接受监督,自律自重。保险行业协会要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和监管部门的管理,按照民间社团的要求发展好自己,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同时要严格要求自己,切实承担其自身的使命和责任,不断提高各方面的能力,保持干事创业的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经得起时代及行业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