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疾新规出台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医师协会在3月和6月向全社会发布了重疾新定义意见征求稿,经过多方反馈,这次的重疾疾病定义取得了三方面的成果: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以及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等。下文来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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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化分类,建立重大疾病分级体系
现行的重疾规范中对轻症没有定义,此次重疾新定义意见征求稿首次引入了轻度疾病定义,但对轻症的赔付比例做了限制,意见征求稿轻症的赔付比例是不超过重疾保额的20%。但重疾新规正式落地后,轻症的赔付比例由重疾保额的20%上升到30%,也算是一个利好消息。同时也充分适应了医学诊疗技术发展,更加适应重大疾病保险的市场发展实际。
2、增加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保障范围
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分别为严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严重克罗恩病、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轻度恶性肿瘤、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适度扩展保障范围。虽然旧版规定的重疾险产品很多都已涵盖,但明确规定,让行业标准更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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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扩展疾病定义范围,优化定义内涵
根据最新医学进展,扩展对重大器官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4种疾病的保障范围,完善优化了严重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定义。对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增加小肠的一体移植手术,同时支持造血干细胞自体移植;对冠状动脉搭桥术优化为不用开胸也赔付;对于心脏瓣膜手术优化为不用开胸也赔付;对于主动脉手术优化为含胸腔即腹腔镜;对于严重慢性肾脏优化为依据肾脏病预质量倡议指定的制单,分期达到慢性肾脏病5期即可赔付。相比旧的重疾定义而言,赔付条件更为合理。
4、恶性肿瘤赔付严格,甲状腺癌分级赔付
“甲状腺癌被踢出重疾”的消息很早就有传说,会不会被剔除也是大家重点关心的一个问题。重疾新规最终的定论是甲状腺癌进行了分级赔付,TNM分期为Ⅰ期以上的甲状腺癌按照重疾标准赔付,而对于TNM分期为Ⅰ期或更轻级的甲状腺癌则按照轻症来赔付。总体上,恶性肿瘤赔付更严格,新规明确交界性恶性肿瘤不再作为重疾赔付,也不作为轻度恶性肿瘤赔付。同事把原位癌提出轻症保障范围,但各家保险公司依然可以自行加进自己的重疾险产品中。
重疾新定义意见征求稿和重疾新规终版比较明显的不同是轻症的赔付比例,由之前的20%重疾保额变为30%重疾保额,其他无明显变化。有不少用户在观望,认为新定义重疾险因为甲状腺癌被“降维”后,可能会降价,但考虑到部分重疾病种理赔条件放宽,而且重疾险产品现在需求量日益增大,预估跳水式下降的可能性不是很大。建议大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什么时候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