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重疾治愈率大幅度提升,但昂贵的治疗费用许多家庭无力承担,因此建议提前规划一份百年康惠保2.0,为健康保驾护航。下面看看百年康惠保2.0案例介绍,投保注意事项有哪些?
百年康惠保2.0案例介绍
黄女士今年30岁,是一名护士,因为工作性质的关系,黄女士对于健康十分注重,考虑到自己商业健康险保障是空白,因此决定在经济收入稳定的时期给自己投保一份重疾险,经过多款保险产品对比评测,最终选择了百年康惠保2.0,选择身故保险金责任+第二次心脑血管特定疾病保险金责任。
投保信息:基本保额30万,保障至终身,缴费期间为30年
缴费信息:黄女士年交保费为5643元,等待期后可获得如下保障:
1、如投保第2年,黄先生不幸罹患早期原发性心肌病,保险公司将赔付轻症保险金12万元。
2、如投保第5年,黄女士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全身中度面积三度烧伤,保险公司赔付中症保险金18万元。
3、如投保第8年,黄女士确诊为乳腺癌,获得60周岁前首次重疾额外赔付60%基本保额即48万元。
4、如投保第35年,黄女士乳腺癌复发,获得恶性肿瘤二次赔付保险金即36万元。
5、如投保第38年,黄女士不幸确诊为急性心肌梗塞,获得特定心脑血管疾病120%保额即36万元。
注:以上案例仅供参考,具体赔付以保险条款以及保单为准。
图片来源:pixabay
百年康惠保2.0投保注意事项
1、被保险人为成年学生/家庭主妇最高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和重疾险风险保额均不能大于50万元,无固定职业人员(家庭主妇除外)累计人身险风险保额和重疾险风险保额均不能大于30万元。
2、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享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保险合同。如果您确定保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书面提出解除保险合同申请。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保险合同正式解除,保险公司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无息退还您已交的保险费。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慧择提示:百年康惠保2.0案例可知,保险产品涵盖前症、轻症、中症以及重疾保障,其中被保险人60周岁前首次确诊为重疾,额外赔付60%基本保额;另外保险产品针对恶性肿瘤以及心脑血管特定疾病提供二次赔付,保障更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