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费者购买平安康寿宝保险,最关心的就是产品保障责任,以确保保险能发挥最大值。那么,平安康寿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恶性肿瘤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下面我们看看详细的介绍。
等待期
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保额保险人因疾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恶性肿瘤”,(二)因导致“恶性肿瘤”的相关疾病就诊,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无需退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这180日的事件成为等待期。
“所交保险费”按照疾病发生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期交保险费和保险费的已交期数计算。
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给付保险金。
恶性肿瘤保险金
等待期180天后,若确诊初次患恶性肿瘤,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赔偿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无息反还所交保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期交保险费和保险费的已交期数计算。
慧择提示:平安康寿宝保险责任有哪些?主要包括恶性肿瘤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详细了解保险责任,这样才能确保保险的保障作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