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几年来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快速提高,人伤赔偿标准逐年上升,消费者风险意识逐渐增强,客户投保商业三者险平均限额同比上升显着,2014年商三险平均限额41.14万,相比2011年增加了逾60%。
从限额分布看,20万、30万、50万限额是投保的主力,且50万、100万限额的投保比例呈逐年上升趋势。但值得注意的是,100万以上限额的投保比例始终较低,背后主要原因一是改革前费率表只列明到100万限额,未对100万以上限额(例如150万限额、200万限额)进行列明,不利于宣传引导以及消费者主动投保;二是改革前费率表(A款、C款)超过100万限额的费率是线性外推得到的,导致费率偏高。
营业车辆(出租租赁、公路客运、营业货车和特种车)的平均限额明显高于非营业车辆(家用车、企业车、机关车、非营业货车等),主要原因一是营业车辆的风险需求更强。营业车辆风险较高,特别是严重事故的发生几率相对较高,因此,其车主的保险需求更强,以100万限额为例,营业货车平均基准保费(7763.8元)是家用车(2187.2元)的3.55倍,但其投保比例(11.4%)比家用车高4.7个百分点。二是公司核保引导比较到位。由于营业车辆交强险赔付率相对较高,因此,公司需要通过对商业车险的严格核保以控制风险。
地区间平均限额差异很大,最高地区(上海)是最低地区(山西)的4.25倍。背后折射出一是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长三角(江浙沪)地区平均限额(55.0万、59.6万、74.4万)明显高于平均水平(41.1万)。二是不同地区交强险费率充足性差异。测算发现,平均限额与交强险综合成本率呈现高度正相关。对于交强险严重亏损的地区,迫使公司更坚决地执行保足策略,而对于交强险盈利相对较好的地区,即使经济发展相对较好(如北京),其平均限额也较低。
对于大多数使用性质而言,同一使用性质内部不同限额等级的赔付率相对一致,说明改革前费率表在限额维度的风险等级存在合理性,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部分使用性质高限额赔付率上升较为明显。比如营业货车、非营业货车和特种车二等,背后一方面是公司对高风险车辆的核保限制(要求加保高限额),另一方面也可能是部分高风险客户的逆选择行为。二是不同使用性质间赔付率相对差异较为明显。
慧择提示:商业三者险高限额等级保单比例逐年上升,但存在瓶颈;不同使用性质间限额分布差异较大,不同地区间平均限额差异较大,各限额等级费率水平整体较为合理,但也存在一定的优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