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互助保险即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下面我们详细看看互助保障保险与普通保险的区别详解。
(1)保险的互助范围以全社会公众为对象,而互助保险的互助范围则是以其互助团体内部成员为限;
(2)保险的互助是其间接后果而不是直接目的,而互助保险的互助则是直接目的;
(3)保险是按照商品经济原则,以盈利为目的而经营的商业保险行为,而互助保险则是以共济为目的的非商业活动。
互助保险不是个人行为,而是群体行为,它的起源与扩展都是集中了许多人的共同意愿,是把每个参保人的个人需要汇集成群体的共同需要。保险项目的选择和确定都需要适合大多数参保者的共同愿望。但是它在动员个人参保是又完全自愿,不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迫,因此它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官方的群众基础。
它是群众自发兴办的、自筹资金互济互助的组织,它的基点在于互助而不时自助,这种互助既不同于国家法规的强制,也不同于主观上的自保,而是运用“大数法则”的规律,多数人共济少数特定人的损失,这是互助保险得以存在的基础。
互助保险是由民间团体主办,始终本着自办为主、政府鼓励的形式,资金的管理与运营以社会公益为目的,是为职工谋取福利的一种形式。
慧择提示:互助保障保险与普通保险的区别有哪些?范围不同,互助保险保障范围以其互助团体内部成员为限;普通保险互助是间接目的的,互助保险的互助则是直接目的;普通保险是商业行为,具有盈利目的;而互助保险则是以共济为目的的非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