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华夏一号保险系列产品自上市之后受到一致好评,其中华夏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是最受消费者喜爱的一款产品,这是一款华夏人寿根据市场需求推出的一款集投资理财与保险保障于一体的高端保险理财产品,以下是对华夏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的简单介绍。
产品特色
(一)账户稳健、固若金汤
零初始费,零保单管理费,所交保险费100%进入个人账户,让消费者的资金全部启动,快速增值。自合同生效起前五个保单年度的年保证利率为2、50%,确保账户安全。
(二)每月公布、结算清晰
账户收益精准明晰,每月公布结算利率。每月1日为结算日,华夏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结合保险合同账户的实际投资运作状况,确定上月的结算利率,每月自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
(三)灵活领取、方便从容
合同生效满一年后,不收取任何退保费用与部分领取费用。消费者可以根据个人资金需求随时进行领取,保证消费者资金的灵活性,同时享受公司投资收益。
(四)保证利率、安心理财
自合同生效起前五个保单年度的年保证利率为2、50%。在符合保险监管机关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华夏保险公司有权调整第六个保单年度及以后保单年度的保证利率,且保证大于零。调整后的保证利率将于下一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生效;如华夏保险公司没有公布新的保证利率,则合同最近一期适用的保证利率将继续适用。
保险合同账户价值
(一)保险合同账户价值计算
在合同有效期间内,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如下方法计算:
1、保险合同账户建立时,保险合同账户价值等于消费者交纳的保险费;
2、结算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所结算的账户利息增加;
3、部分领取保险合同账户价值后,保险合同账户价值按领取金额减少。
(二)保险合同账户利息
1、保险合同账户利息在每个结算日零时或合同终止时根据计息天数按日以复利结算;
2、若在结算日零时结算,计息天数为合同上个结算期间的实际经过天数,利率为当期公布的结算利率;
3、若在合同终止时结算,计息天数为合同当期结算期间的实际经过天数,利率为合同最近一期公布的结算利率。
(三)结算利率
1、每月1日为结算日,华夏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险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结合保险合同账户的实际投资运作状况,确定上月的结算利率,每月自结算日起6个工作日内公布;
2、每月公布的结算利率为年利率,且结算利率不低于最低保证利率,高于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
慧择提示:华夏一号保险产品中,华夏一号两全保险(万能型)既为客户提供资产的保值增值,又兼顾资金的灵活性,同时提供高额的保险保障,是消费者安心理财、畅享美好生活的得力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