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瑞泰因病身故团体定期寿险,顾名思义就是指的专属团体投保的定期寿险,提供因疾病引起的身故保障。那么这款产品怎么样,有什么样的产品特点呢?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瑞泰因病身故团体定期寿险的保障范围,就一条很明确,因疾病身故,按相应的疾病身故保险金额向受益人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 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
其次,我们来看一下瑞泰因病身故团体定期寿险投保条件。
投保人
投保人为在中国境内的合法团体,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关、院校、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等,且该团体非仅为购买保险而组织成立。
被保险人
本合同所称被保险人,包括主被保险人和其所对应的所有附属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
投保人的在职员工,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经我们审核同意,可以成为本合同的主被保险人。
附属被保险人
经我们审核同意, 主被保险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可以成为本合同的附属被保险人。
本合同的被保险人年龄应在 0 周岁(指出生满 15 日的婴儿)至 65 周岁(含65 周岁)之间。本合同所指周岁,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计算基础。
投保时, 本合同的主被保险人人数应不少于五人,且主被保险人必须占投保人团体中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 75%以上(含 75%) 。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最长为一年。 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零时起至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您和我们约定并于保险单中载明。
慧择提示:瑞泰瑞泰因病身故团体定期寿险主要提供因病身故保障,属于团体定期寿险。保额根据投保人年龄,缴费金额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