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3日14时许,宣城市张果路国税局门口,黄桂英骑电动三轮车划伤了王平的汽车,得知修车费要超过千元时,老人流下泪水。后来王平主动放弃索赔。
王平的善举收获了暖心的回报,老人从她车上的烤箱里拿出两个热乎乎的烤红薯和两个烤玉米递到王平手里,诚恳的致歉让王平感动不已。但部分车主朋友也十分担忧,王平的汽车被划伤所带来的维修费用,主动放弃索赔后,保险公司还会继续履行车险理赔责任吗?
我国《保险法》第46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的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此,如果王平主动放弃了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而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因为王平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的权利,同时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国内的车险行业,其实一直实行“无责不赔”——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车辆方无事故责任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此次事件中事故责任方是黄桂英,因此如需要理赔,王平需要向保险公司报案,然后然后配合保险公司向第三方索赔。此次事件中,女司机可以在事故责任鉴定书下来以后,撤销自己的车险理赔,也可以方便车主来年在为爱车续保车险时获得保费上的优惠。
此次事件中王平的举动让人们暖心,也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赞扬,但事故主动放弃向交通事故肇事方索赔的权利,也意味着王平要独自承担超过千元的修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