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已经不再满足于处于温饱状态,开始享受其他方面的资源,比如购买保险增加自身的安全保障。中国人寿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推出了中国人寿360全家福卡,这款保险专属家庭意外保障,最多可保障5口人,每份保单360元。
一、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公司按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扣除该被保险人的已给付伤残保险金后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规定,按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不完全相同且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只有一处,公司按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果各处的伤残等级完全相同或最重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伤残有两处或两处以上,公司将该伤残等级在原基础上晋升一级(但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并按晋升后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能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公司给付的每一被保险人的上述保险金之和以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该被保险人的上述保险金达到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上述保险责任终止。
四、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公司在扣除当地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给付比例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意外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和给付比例,分别按照被保险人是否参加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的情况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公司承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至被保险人出院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五、公司给付的每一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金以本合同约定的人均医疗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医疗保险金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医疗保险金额时,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医疗保险责任终止。
慧择提示:中国人寿360全家福卡保障范围包括哪些?中国人寿360全家福卡为消费者提供意外伤残保险金、意外身故保险金和意外医疗保险金。一般来说,当同一保险事故导致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保险公司仅按其中一处的伤残等级给付伤残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