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7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其中最引人关注的一点,无疑是明确酝酿了近十年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试点将于2017年年底前启动。
早在2012年的“陆家嘴论坛”上,保监会就表示将选在上海试点税延型养老险,而现任证监会副主席、时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的方星海在论坛期间透露,当时上海试点方案的税延上限为1000元,其中商业养老保险账户可税前列支700元,企业年金账户可税前列支300元。
而税收优惠模式方面,在按缴费阶段、资金运用阶段以及养老金领取三个阶段分别是否需要缴税而形成的8种纳税方式组合中,郁华认为,未来税延型养老险预计将采取EET模式,即允许从税前收入中扣除规定的养老金缴费额,取得投资收益时免税,但在养老金领取阶段征收个人所得税。
慧择提示:个税递延养老保险实质上是国家在政策上给予购买养老保险产品个人的税收优惠,可通过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鼓励居民购买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