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汽车强制保险就是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保费低廉,保障范围广,是由国家强制实行的一种保险。
简介
车辆强制保险就是交强险,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对每次事故在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有责任时: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
(一)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三)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慧择提示:汽车强制保险就是交强险,当被保险机动车费、发生交通事故时,将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死亡伤残赔偿金、医疗费用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金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