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属工是指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企业正式职工的家属,经过工作单位同意接受,并实际参加了工作的这部分人。那家属工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呢?下面,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凡符合城镇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及“五七工、家属工”的参保人员,在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一次性补缴180个月(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即可申办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在2011年6月30日,未达到或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且女超过40 周岁、男超过45周岁的,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时,采取向前一次性补缴一定年限,以后按照正常参保人员续保缴费直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年限满180个月(即15年),再申办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办法。续缴养老保险费时,可直接持社保征稽处核发的《社会保险证》到各营业网点办理。
慧择提示:家属工养老保险怎么办理?在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女55周岁、男60周岁的,一次性补缴即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即可申办退休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未达到年龄的按正常参保人进行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