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提速,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不只是百姓所关心的,也是政府和企业所关注的,这是决定百姓生活质量的关键。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保险业对解决养老问题的一种探索,下面具体了解下情况。
试点三年有效保单70件
媒体人从保监会获得的数据显示,目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共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南京、苏州、大连、中山共8个城市。截至2017年7月末,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共有有效保单70件,涉及70户家庭98位老人;参保老人平均约71岁,户均月领养老金1万余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近3万元。现有两家保险公司申报了反向抵押保险产品,有一家公司实际开展了业务,试点经营区域逐渐扩大,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按照普通保险业务发展标准来看,70件有效保单规模很小。但对于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种创新型小众业务,主要针对特定老年群体,不能沿用传统标准,简单地用数量进行评价。只要它满足了一部分老年人的需求,增加了养老选择,哪怕只有一单业务,也是成功的探索。
一是“以房养老”本身就是一种突破传统养老理念和住房理念的创新型养老方式,社会公众对其了解、接受和参与需要一个比较长的过程。“以房养老”包括多种形式,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只是其中的一种形式。从国际来看,“以房养老”也是一个小众业务,有条件、有需求并且有意识使用这种养老方式的人群较少。即使是在“以房养老”开展得较早的美国,在有条件参与的老年家庭中,也只有约3%的参与比例。
二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本身就是针对有特定需求的老年人,为老年人增加了一种养老选择。对于有房产但养老金不足的老年人来说,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提供了一种新的增加养老收入的手段。虽然试点业务量不大,但确实满足了一部分特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三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保险业在“以房养老”领域的创新,缺乏可资借鉴的经验,每一单业务都需要经过房屋评估、尽职调查、抵押登记、业务公证等环节,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和外部机构,不同地区的流程和操作要求也不尽一致,保险公司投入远超过传统保险业务的人力、物力、财力成本,展业和承保的难度较大,每单业务至少需要2-3个月时间。
四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外部环境中,还存在着诸多限制其发展的政策、市场、观念障碍,能在较短时间内顺利落地,实属不易。
五是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房产无法上市交易。老年人的住房相当多是福利分房、房改房,可以继承但不允许上市交易,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所以这部分老人即使有需求愿意投保,现实中也难以操作。
“死钱”变“活钱”社会影响广泛
不以数字论成败,那就看看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取得的社会效益如何?
保监会副主席黄洪指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是保险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创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积极举措,意义重大。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综合来看试点工作成效显着。一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供给侧改革的创新成果,在应对老龄化、缓解社会养老压力方面起到重要作用。此项业务每单平均能够提供每月1万元的养老金,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
二是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出了一条养老融资的新路。使房产这一老年人主要的存量资产在不转移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转化为养老资金,丰富了老年人的养老选择,增加了养老资源的供给,使老年人的“死钱”变成了“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三大核心养老需求。与银行的反向抵押业务相比,反向抵押养老保险降低了门槛,解决了以往60岁以上老年人难以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问题;突出了保险公司管理长寿风险的特点和优势,实现了养老金的终身领取。可以说,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使“以房养老”构想真正落地生根,是我国第一个形成一定规模的“以房养老”金融产品。
三是社会影响广泛。从实际效果看,它会深刻影响其他社会人群,改变他们的观念、生活和行为方式。比如多年来我国居民储蓄过高而消费率过低,特别是中老年人源源不断地将钱存入银行,原因之一是养老机制不健全,推进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使得养老储蓄不再成为必然,从而扩大消费需求。通过试点运行,社会公众原有的模糊观念和一些误解正在逐渐得以澄清,例如认为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就不能再住了,未来房子无法收回和继承等。
四是在试点过程中,保险机构创新务实,在缺少配套政策、缺乏经验借鉴的情况下,逐渐明确了一些政策要求,理顺了业务流程,摸索出一套较为完整的风险管控方法,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奠定了基础。同时,监管部门也积累了监管经验。
慧择提示:“以房养老”保险,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目前已在多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