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一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限内,乙方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自保险生效之日起30日后(按本协议约定续保不受30日规定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Ⅲ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主动脉手术、脑动脉瘤开颅手术、严重多发性硬化症、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狼疮性肾炎、严重重症肌无力、终末期肺病30种疾病中的任何1种或者多种,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保险协议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公司承担的该项保险责任以本协议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慧择提示:真情普卡重大疾病保险责任有哪些?初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等,按本协议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