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重庆保监局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表示将实施重庆补充医疗保险,对参保人员经基本医保、大额医保、医疗救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偿。
《意见》指出,积极推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按照“先试点、后推开”原则,鼓励部分参保单位和个人为职工或本人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先行开展试点,总结完善后进一步推开施行。
意见要求,对参保人员经基本医保、大额医保、医疗救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由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偿,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
慧择提示:重庆补充医疗保险是对参保人员经基本医保、大额医保、医疗救助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剩余部分进一步补偿,大大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