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将创新农业救灾机制,在包括河南省在内的全国13个省200个县推出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以适应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迫切需求,进一步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在农户自主自愿和自缴保费比例总体不变的基础上,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试点县的保费补贴比例分别提高至47.5%、45%,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具体实施中允许地方根据当地实际进行探索。
近年来,农业保险发展迅速,在提高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助推脱贫攻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河南保监局统计显示,2016年我省农业保险工作方案取消104个国家级产粮大县小麦、玉米、水稻三大粮食作物的县级保费补贴,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负担,推动全省小麦、水稻、玉米三大作物承保覆盖面同比分别提升10.33、14.93、30.49个百分点。其中,我省农业保险赔款支出15亿元,成为农民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资金来源。
同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虽然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已初步建立,但农业保险仍存在保障水平有限、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这次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相关具体措施出台,将会提高保险公司和农户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农业大灾保险持续稳健发展。
慧择提示:我国决定今明两年将在河南、河北、黑龙江、安徽等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左右县,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在面向全体农户的基本险基础上,推出保障金额覆盖农资、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的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